約談5499人、問責8396人、罰款9.2億元,這是2018年兩批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回頭看”交出的成績單。
目前距2018年結束僅剩一周時間,首輪中央生態環保督察以及與其一脈相承的“回頭看”均告一段落,但遠未結束,各地方政府、部門及企業仍將面臨一場“大考”。
這場“大考”還將持續至2022年。近日,生態環境部部長李干杰在中國生態文明論壇上稱,從2019年起,計劃再用4年時間,全面啟動并開展第二輪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前三年進行常規全面督察,最后一年“回頭看”。
經濟觀察報記者梳理發現,在過去的一年中,兩批11個中央生態環保督察組分別對20個省份進行了“回頭看”,發現多地仍存在諸如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裝整改和“一刀切”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已累計公開典型案例達80個,涉及所督察省份的數十個乃至上百個市縣政府、相關部門以及有污染問題的企業。
記者注意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的要求是,環保督察下一步應重點解決突出環境問題、改善環境質量、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推動環保督察向縱深發展。
這是中央層面首次明確提出以督察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同時也意味著第二輪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將不只是針對生態環境問題的督政問責,還將突出解決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兩本賬”,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這是第二輪中央生態環保督察的重點和難點所在。”生態環境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吳舜澤說。
“回頭看”成績單
2018年接連兩批“回頭看”,督察組撕開了地方試圖掩蓋生態環境問題的遮羞布。在行業專家看來,“回頭看”嚴厲程度不亞于首輪中央環保督察,“老賬、新賬”一起算。
據經濟觀察報統計,兩批“回頭看”督察組查實并推動解決了一大批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共責令整改40647家企業,立案處罰10366家相關企業,罰款9.2億元;立案偵查729件,行政和刑事拘留698人;約談5499人,問責8396人。其中,首批“回頭看”共約談3695人、問責6219人、罰款7.1億元;第二批“回頭看”約談1804人,問責2177人、罰款2.1億元。
官方數據顯示,首輪中央環保督察經過兩年時間完成了對全國31個省(區、市)督察全覆蓋。截至2017年底,共累計立案處罰2.9萬家,罰款約14.3億元;立案偵查1518件,拘留1527人;約談黨政領導干部18448人,問責18199人。
直至2018年12月6日,第二批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回頭看”已全部完成督察進駐工作。在此次通報的27個典型案例中,不乏敷衍整改、假整改以及環保“一刀切”等問題。
比如,湖北鄂州市“督而不辦、辦而不實”,公眾舉報惡臭擾民問題達337次,反映特別強烈,但鄂州市政府部門卻視而不見,導致問題依舊;衡陽常寧市以調整保護區范圍代替整改,不惜犧牲生態環境,為礦產野蠻開發“量身打造”方案,保護區礦山生態破壞嚴重,性質十分惡劣;寶雞市部分縣區不作為、濫作為,在對企業停產整治中“一停了之”、“一關了之”;蕪湖市敷衍塞責、整改不力,5萬噸/日污水仍直排長江,15個水體重返黑臭等。
對此,吳舜澤解釋稱,環保“一刀切”實質是地方政府以簡單粗暴方式掩蓋長期以來的不作為、亂作為問題,是一種懶政行為。根源在于未協調好環保和經濟關系,這不僅會讓環保“背鍋”,更不利于地方經濟發展。
針對上述一系列問題,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劉友賓表示,下一步將繼續緊盯督察問題整改不放松,同時視情況將地方典型案例形成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案卷并正式移交地方,針對地方黨委政府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虛假整改等情況,還要采取函告、通報或約談等措施,要求地方厘清責任,依法依規嚴肅問責。但督察目的不是問責,而是解決問題,促進地方經濟高質量發展,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統一。
吳舜澤對經濟觀察報表示,地方要加大污染問題查處及整改力度,避免形成企業違法獲利、公眾受害、政府兜底、生態破壞的惡性循環,減少償賬。下一步仍須通過嚴格的環保督察和執法監管,減少社會總成本,凈化市場空間,倒逼經濟綠色轉型。
四年內解決“兩本賬”
2019年開始,生態環境部將再用4年時間,全面開展第二輪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向“縱深”推進,突出解決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兩本賬”。
吳舜澤認為,目前中國生態環保領域一些結構性、瓶頸性、體制性和內在性問題未得到根本解決。下一步“縱深”推進體現在開展專項督察、建立長效機制、擴展環保督察領域等方面。第二輪督察將建立完善“中央督省、省督市縣”兩級督察體系,將生態環保督察納入法制化、規范化軌道。
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督察專員徐必久也認為,下一步將繼續完善中央和省級環保督察體系,制定環保督察工作規定,以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推動高質量發展為重點,夯實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保政治責任,推動環保督察向縱深發展。同時,也要完善督查、交辦、巡查、約談、專項督察機制。
值得注意的是,生態環境部“三定”方案公布后,第二批“回頭看”督察已在此前基礎上增加了“生態”二字,原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也更名為“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這意味著督察將進一步升級,中央環保督察機制進一步完善,常態化格局基本形成。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員程會強對經濟觀察報說,中央生態環保督察辦公室定為生態環境部內設機構意味著中央環保督察形成穩定、固定的機制,形成督察常態化制度。下一步,再用三年左右時間完成第二輪中央環保督察全覆蓋,并建立中央和省兩級督察體系,將形成環保長效機制。
事實上,各地環保督察倒逼產業升級的作用也正在顯現。經濟觀察報記者實地采訪了解到,浙江長興從最初的175家鉛蓄電池企業,到最后的16家,在一輪輪“洗牌”中雖大幅減少,但整個產業卻并未因此一蹶不振,反而最終實現了產值增長超13倍。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副主任劉長根說,環保督察不僅不會影響經濟,反而會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推動環境與經濟深度融合。同時,下一步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將觸及更多深層次問題,倒逼經濟發展方式綠色轉型。